信产部发布《关于信息服务类用户申诉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运营商和SP不能证实的正当收费即为违规收费,违规收费双倍返还
昨日,信息产业部电信用户申诉受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信息服务类用户申诉调查处理的实施细则》,规定用户短信投诉要由运营商和SP共同举证,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将会被判违规,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出现收费纠纷的,按这一文件的规定,双倍返还仍将
继续被执行。北京一位运营商人士昨日表示,这一规定极大地照顾了用户的利益,而把经营和管理的压力转嫁给了运营商和SP.
运营商、SP不能举证即判违规
信产部根据《电信服务规范》和《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用户申请包月类和订阅类信息服务业务,明确了二次确认过程。确认信息中必须包括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在收到用户的确认反馈后,信息服务商才能向用户提供服务并相应计费,同时告知服务订制成功。若未收到确认订制的反馈信息,不得视为默认订制,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细则》还规定,遇到用户申诉SP信息业务服务欺诈和乱收费的问题,相关运营商必须提供上述用户自主订制的证据。对凡是不能提供足够证据的,应被判为违规订制。根据文件规定,此类被核定为SP责任的,应该按用户和SP双方提供的收费依据核定退费起始时间,并由SP按运营商和SP的相关规定、承诺,主动给用户退费。
同时,用户所申诉事项为《关于规范短信息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之前,但延续至今一直收费,用户否认有自主订制关系,SP不能提供用户自主订制记录,必须退还所收取用户被申诉业务两年的直接费用。
双倍返还仍继续执行
在信产部的这份文件中,还具体规定了退还违规SP服务费的具体规则。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规定与此前运营商主动提出的计费误差双倍返还没有实质性冲突。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