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迪网讯】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从十五个方面明确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的主要职责,这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三定”方案的印发是在当前我国工业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决策,对于加强工业的整体规划、行业指导和统筹协调,实现工业、通信业、信息化和国防工业现代化的快速跃升,促进工业由大到强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国务院赋予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十五项主要职责,体现了华建敏同志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对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的六大方面主要职责定位。为正确理解把握国务院赋予的主要职责,工业和信息化全系统要加强学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推动落实。
一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国防科技工业体系建设。通过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把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切实管好。从制度上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确保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走回头路。
二是工业行业日常运行监测。加强日常运行监测,及时掌握、定期发布工业运行状况、市场状况,从宏观、中观、微观多个层面,分析行业运行情况,把握重点行业动态。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保障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三是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战略的组织协调和推动落实。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推动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坚持自主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围绕国民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突破技术瓶颈制约,开发并掌握一批关键、共性技术,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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