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用户的利益,是电信业和谐发展的根基。因此,必须正视当前市场严重失衡这一客观事实,尽快出台新的市场监管政策,确保新一轮重组目的顺利实现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继微软之后,网通也涉嫌垄断而成为了被告。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在北京工作10年、户籍在外地的“北京新市民”李方平近日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交了诉状,起诉北京网通公司利用其垄断地位违法对预付费用户实行差别待遇。
可以说,有差别就有不公平的存在。如果运营商所推出的所有优惠资费套餐,“外籍用户”都享受不到,这样不仅对用户不公平,也带来了运营商之间的不公平竞争,在资源上占优势的运营商有可能借此挤跨对手。所以,从尊重用户选择权的角度出发,迫切要求电信业实现有效竞争。
各大运营商占有资源的不平衡是根源
“预付费业务”与“后付费业务”,仅仅是一字之差,却导致李方平在北京网通推广的一系列资费优惠活动中备受不公平待遇,比如无法享受“亲情1+”业务优惠。
实际上,用户权益受损的例子在电信市场并不鲜见。譬如,此前北京地铁10号线、奥运支线迟迟不通手机信号一事,暴露了地铁公司与运营商两大垄断企业间的利益之争,民愤颇大。
前不久移动办理TD号码的时候就曾经出现过“外地身份证办TD需预存500话费”的现象,并且移动推出的TD奥运租机的活动中也出现了因户籍不同而采取与网通相同的办法。
所以,“垄断第一案”虽然表象是“用户差别定价”、“用户差别对待”,但更深层次阐述的是各大运营商占有资源的不平衡导致了有效竞争无法实现,既侵犯了用户的合法权益,又不利于电信业的发展。
虽然电信重组进行了资源的重新分配,形成了新电信、新移动与新联通三家全业务运营商,各自均可在自己的范围内进行移动业务、宽带互联网业务以及将来的3G业务,但就目前来看,无论利润、用户或者是增量市场,各大运营商的发展都极不平衡,最新出炉的四大运营商中报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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