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宾阳县的吴先生到电信营业厅交话费,发现被多收了10元钱,当时与他有同样经历的还有七八个人。他问工作人员这10元是什么费,对方答复说是订电话本的钱,10月份他们便可以领到电话本。吴先生对此感到纳闷:扣钱订电话本为何不事先经过他同意呢?吴先生说,他家里只有他和妻子,两人很少在家,也没有人打电话征求过他们的意见。
“这不是先斩后奏吗?如果我不注意看的话,我就得要这本电话本了。”吴先生觉得如此收费不合理。
9月8日下午4时许,记者来到宾阳县枫江电信营业厅。一名营业员对记者说,如果客户不愿意要电话本,已经交了钱的,可以在客户退款表上签名,下个月营业厅将会退款。记者在一张退款表上看到,9月8日已经有20名客户签名退款。
“10元钱是住宅电话的刊登费,我们事前安排有工作人员打电话征求客户的意见。”广西区电信有限公司黄页分公司南宁区域公司业务助理韦宝燕对记者说,该公司从6月6日至8月5日,安排有10名工作人员专门给宾阳县的6万多名住宅用户打电话,对是否将其住宅电话登在电话本上征求他们的意见。每个工作人员都会有相应的通话清单,可以证明已经接通的客户。
韦宝燕说:“考虑到一些已经同意刊登的客户,有可能会突然不想要,以及一些来营业厅交费的人不是接电话的人,我们便实行客户可以随时退款规定。”针对吴先生反映的情况,韦宝燕说,有可能是个别工作人员工作上出现失误。(c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