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行业属于公用事业,电信资源属于公共资源,电信产业具有准公共性,电信企业的发展目标应该是公平与效率的结合,不能一味追求既得利益而忽视国家利益与公众利益,否则就不能实现公平的信息权。正是由于电信业具有这些特点,因此国家必须对运营商进行政府干预。政府干预是为了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公平的信息权。但是,如果在政府干预中,考虑的是增加垄断利润,那么,就是政府干预的失败。
-举办听证会有助于形成公民参与决策的渠道和机制。但是,博弈论告诉我们,消除信息不对称的前提是重复博弈。在一次性博弈中,当事人是不会讲信誉的,只有在多次博弈中,参与博弈的人才有足够的耐心看中未来的收益,信誉机制才起作用。
-中国电信业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可以说,新一轮的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不仅涉及微观层面,而且涉及到宏观层面,已不是一个要不要改革创新的问题,而是必须加快改革的问题。
-学人专栏-贾品荣
上周,手机长途漫游费价格下降听证会在北京召开,此次听证会引起了广大消费者的关注。其实,电信资费偏高的背后是一个体制性问题,这说明中国电信改革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
电信业改革面临的十大深层次问题
问题之一,中国电信体制还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要求。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了电信运营商的企业化步伐,但迄今为止,中国电信四大运营商还称不上是真正的企业,它们实际上是由管理部门控制的业务运营实体。四大运营商都是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其高级管理人员几乎都是由政府官员调动过来或由技术人员提拔,没有经过经理人市场的选拔。这样,政企不分,既不利于电信运营商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又不利于企业竞争意识的培育。虽然电信业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分拆和重组,但基本上没有触及产权制度的基本格局,仍然是在国有产权框架内的局部调整;虽然部分增量资本开始在海外资本市场上融资,但对存量资本的减持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没有作为。
问题之二,电信领域的市场机制尚未形成。应该看到,我国电信市场还处于市场化的初始阶段,其显著特征是市场竞争体制尚未形成,价格管理落后,统一大市场并未形成。1994年才引入了第一家竞争性企业,而且实力悬殊。中国移动一家独大,造成电信市场机制失灵,而且,这种失衡的态势正在扩大。事实证明,仅仅靠国有企业,不能形成有效的市场竞争环境;民间资本不参与基础领域的公平竞争,市场机制谈不上健全。日本电信电话公社曾长期垄断国内电信经营,企业成本意识淡薄,经营效益低下,在实行民营化之前人员膨胀到33万人,其中约1/3为过剩人员,客户申请安装电话要等3年才能装上。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是缺乏竞争,从业人员缺乏提高效益和服务的积极性。1985年电信改革以后,由于新企业加入,数次降低长途通话的收费标准,经济效率大为提高。可见,能否建设一个符合现代市场体系要求的竞争秩序,突破体制性障碍是关键所在。
问题之三,电信业的公共性不足。电信行业属于公用事业,电信资源属于公共资源,电信产业具有准公共性,电信企业的发展目标应该是公平与效率的结合,不能一味追求既得利益而忽视国家利益与公众利益,否则就不能实现公平的信息权。正是由于电信业具有这些特点,因此国家必须对运营商进行政府干预。政府干预是为了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公平的信息权。但是,如果在政府干预中,考虑的是增加垄断利润,那么,就是政府干预的失败。从经济学上说,垄断利润总是大于竞争利润,垄断价格总是大于均衡价格,最终是消费者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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