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平顶山市鲁山县来郑州转车的郭先生,用郑州火车站地下广场一超市的公用电话与妹妹联系,通话不足两分钟,对方竟要收16元的话费。郭先生与店员理论时,被对方用台球杆将颧骨打骨折。近日,店员王某被警方治安拘留。
郑州火车站公安分局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前晚6时许,鲁山县的郭先生下火车后,来到车站地下广场一家超市,用超市里的公用电话,给在郑州的妹妹打电话,让妹妹把替他买的火车票捎过来。电话打完付钱时,超市的店员王某要收16元钱,郭先生看到显示器上显示的通话时间是1分40秒,以对方收费“离谱”为由拒付。与店员王某争执中,郭先生的手碰到了王某的脸,王某随手举起台球杆,朝郭脸上打去。郭先生顿时感觉面颊火辣辣地疼,捂着脸逃离现场报警。
1据郭先生说,他本来带有手机,嫌异地打手机长途通话费高,才到超市用公用电话跟郑州的妹妹联系,没想到打了1分多钟的电话,对方竟张口要16元,问他收费标准,店员竟说1分钟收费8元,不给就不让走。在和店员理论时,他的手无意间碰到王某的脸,王某就用台球杆朝他脸上猛打,当时脸就肿了,后来到医院一检查,颧骨0.8元说成了8元,郭先生在与其争吵时,用手对他指指点点,他认为这是故意挑衅,才拿台球杆打郭的。
昨天上午,王某已被郑州火车站公安分局治安拘留。警方正在对此事做进一步调查处理。(责任编辑:马俊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