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1日起,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对目前GSM网、宽带手机网(CDMA)所有资费套餐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漫游通话费资费标准分阶段进行调整,2008年4月1日全部调整完毕。
国内漫游通话费调整按照"高调低,低不变"的原则进行
按照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的通知》(信部联清[2008]75号)要求,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移动电话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漫游通话费按照不高于主叫上限每分钟0.60元,被叫上限每分钟0.4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原国内漫游通话费低于上限标准的保持不变,原漫游状态下国内长途电话费调整为零。
国内漫游通话费新计费规则大大有利于消费者
中国联通广西分公司完成移动电话用户的漫游资费调整后,国内漫游通话费的计费方式实际上对漫游状态下的国内长途电话费实行了免收,大大降低了消费者的话费负担。
例如,联通如意通畅听卡南宁用户,出差到广州,在调整前,拨打广州本地电话按照国内漫游通话费0.6元/分钟计费,拨打广州以外的国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电话按照"国内漫游通话费0.6元/分钟+国内漫游长途电话费0.7/分钟"计费,共计1.3元/分钟。接听任何电话,按照"国内漫游通话费0.6元/分钟+国内漫游长途电话费0.7/分钟"计费,共计1.3元/分钟。调整后,拨打国内所有电话(不含港澳台),一律按照国内漫游通话费0.6元/分钟计费,接听任何电话,均按照国内漫游通话费0.4元/分钟计费,国内漫游长途电话费实际为零,计费简单明了。
降低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是通信行业市场化的进一步改革,将降低整个社会的沟通成本,从公众对本次漫游费调整过程中的表现来看,社会的期望远不止于此。而作为通讯行业打破垄断的挑战者,也许更乐于看到的市场化的脚步迈得更大一点。由于历史原因,通信市场的规范化、竞争充分化,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也许还有很多困难要克服,但今天能走出这一步已经是多方努力的结果。在记者采访中,联通有关人士表示,随着改革的深入,中国联通仍将继续走在前面,一如既往地为消费者提供更实惠、更方便、更周到的服务。我们也相信,随着中国通信市场竞争的进一步透明,我们期待更多像中国联通这样在竞争中成长起来的通信企业,能为消费者创造更大的价值。(责任编辑:马俊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