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链
SP与电视台或电台的“游戏规则”
游戏内容提供商(SP)
短信总收益和声讯电话收益40%
电视台或电台
短信总收益和声讯电话收益60%
“电视互动项目”短信总收益=当月下行×[(1-坏账(8%)-运营费(移动15%/联通27%/电信30%)-运营税(5.5%)]-不均衡费。
资料来源:某节目内部协议文件
■揭秘
“互动节目”内部流程大曝光
答错率99%的一台“愚民”戏
记者从一位帮助SP设置游戏环节,并负责向节目主持人提供文稿的人士处获得一份详细的流程表。尽管此类节目在电视屏幕上明码标价,注明通话费用,表面上看并无违规之嫌。但深究其背后,主持人、导播、SP、负责做“托儿”的“观众、听众”,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工作手册”。方案更对参与者的心理进行了详尽的分析,预料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俨然一个部署精密的“局”,一场编剧、导演、策划、演绎相当专业的“电影”。可谓“触目惊心”。
领衔主演:主持人、导播、热线听/观众(托儿)
(责任编辑:贺晨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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