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质监局鉴定手机进网标志为假,消费者认为经销商应兑现“假一赔二罚十”承诺
刚买3天的新手机就无法正常通话,经过东莞市质监局鉴定手机进网标志为假后,李先生一怒之下将销售商告上法庭。日前,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消费者 买假手机起诉销售商
去年12月14日,市民李先生在东城家乐福超市楼下逛街时,看到华信数码连锁的广告单。广告单上称“3天不满意就退”、“买贵赔钱”、“假一赔二罚十”、“五年保修不用怕”等。李先生看到该广告后,便买了一台价值1399元的三科N78i手机。
3天后,李先生发现使用该手机通话时对方经常听不到他的声音。当天他就立刻找到华信数码,华信数码的员工给李先生换了个蓝牙,让他用蓝牙通话。用了几天后,李先生觉得用蓝牙通话很不方便。由于华信称7天内包换,于是李先生第7天又找到华信数码,要求换手机。华信工作人员以手机严重刮伤为由拒绝换机。
一气之下,李先生拿着手机到了东莞市质量计量监督局,鉴定结果显示该三科手机串号353378010557562的进网标志信息为假。李先生拿着该鉴定结果到华信数码投诉,工作人员表示愿赔一台手机和1399元,李先生对此表示不满,认为其广告单上曾承诺“假一赔二”,所以应该赔他两台手机和1399元。
由于双方没有达成一致协议,李先生遂将华信数码告上法庭。
销售商 手机质量差但非假手机
华信数码华南区经理张先生表示,他认为买到假手机的含义是,如果消费者意愿购买的是诺基亚手机,结果发现买到的不是诺基亚而是其它品牌,这样就称之为“假手机”。同时,他认为李先生购买的三科手机为国产手机,质量自然比不上进口机,但并不代表手机为假。
张先生还认为,李先生购买的手机曾掉到地上摔坏,因此手机出现质量问题是人为导致的,华信不应为此买单。况且当初华信数码同意退款,李先生却未同意。而对于东莞市质监局对该手机作出的鉴定,张先生认为,该鉴定是李先生单方前去的,没有人能证明他拿去鉴定的就是在华信数码购买的手机。
法院审理 法官表示择日宣判
日前,东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官表示择日宣判。李先生表示,他对胜诉有绝对的信心。“胜诉是必然的,我希望能够按照他们广告宣传单上写的‘假一赔二罚十’,以做到对消费者的诚信。”而华信数码华南区经理张先生表示,手机真假只等法院宣判,他相信法院的公正。
(责任编辑:贺晨笛)